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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税务注销登记受理的条件!

发布于 2020-07-21 19:45 阅读(

依照简单高效率、科学分类、风险管控、监督制约的标准,借助风险性智能管理系统,充分利用信息内容统计分析方法,对注销业务流程开展归类解决。系统对显示信息毫无疑问点的纳税人及其满足条件的“一照一码”纳税人,可用简易程序,由纳税服务部门立即办理注销。
审理标准
1.纳税人无欠税款、无结存应缴销税票、无未结案子,且从注销税务变更申请办理审理生效日追朔三个缴税本年度期内在税源风险性智能管理系统均未出現预警信息、评定、监管风险防范的,可用简易程序,由纳税服务部门及时办理。
2.对无欠税款、无结存应缴销税票、无未结案子的推行按时核定征收的个体户申请办理注销税务变更的,由纳税服务部门及时办理。
3.对已推行“一照一码”备案方式的纳税人,开设時间在6个月内,且未领用税票、设立期内免于申请或所有零申报、未设立银行帐户、未涉及到地区税金(含社会保险费)交纳的纳税人,可用简易程序,由纳税服务部门及时办理。
办理期限
对可用简易程序的,纳税服务部门审理后现场受理。